星汇学校优秀应届毕业教师奖励制度 (试行稿)
一、目的:为完善著名高校优秀毕业教师奖励制度,争取更多的优秀教师加盟星汇学校,保持教师队伍的长期稳定性,按照园区教育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一)著名高校毕业生(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高校);
(二)教师在职在岗正常工作;
三、职责:
(一)校长室:负责本制度的批准和补贴费用的审批。
(二)办公室:
1.负责本制度的编制、报批、颁布和实施。
2.对教师进行与本制度有关的培训讲解。
3.总结本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适宜性、有效性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四、奖励方式和管理
(一)以现金补贴形式按月发放。
(二)补贴由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室审批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发放。
(三)按规定有资格享受补贴的教师应按规定向学校办公室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学校办公室存档不退还本人。
(四)弄虚作假,使用假证书等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补贴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五)相关教师需至少服务三年,若未满服务期,需全额退还所得奖励津贴。
五、本制度自教代会批准之日开始实施。
六、奖励细则
1.奖励范围:教育部规定的985、双一流、211高校等重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
2.奖励标准
(1)985高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300元,持续一年;
(2)211高校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200元,持续一年;
(3)其他一本院校(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元,持续一年。
3.申请程序
由应届毕业教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办公室审核后,经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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